1.鸡鸣狗盗日,越货天是什么意思

2.孙二娘越货,又曾谋害过武松,为何武松坐视不管?

3.越货是什么意思

4.广州大案回顾:贫民变悍匪,贪欲膨胀立帮派越货无恶不作,结果怎样?

5.杀什么越货

吊民伐罪_杀人越货

上世纪结束的时候,因为中国的法律体系并不完美,有很多可怕的猛烈的强盗,中国的刑事调查第一白宝山,中国第一位黑人老板乔四,山西王延庆小偷,这些祸害一方的激烈的土匪警察非常头痛。

不过,以上大部分都是来自北方的,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段时期的南方恶,广州的第一个凶猛土匪——张志成。

张志成,1967年生,湖南麻阳县人。他很坚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和别人打架。由于家庭贫困和弟弟张志伟的生活,他的父母负担不起他们的生活,所以他很早就辍学,整天在街上游荡,与当地的土匪和流氓打架。

20世纪90年代初,张志成(音)因为没钱花,和他的村民们一起到广州工作。

在广州,张志成在小县里看到了从未见过的高楼大厦,看到了开着豪华轿车的富商,身边美女如云,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富有,并向往着这种生活。

张志成也想要有钱,但由于自己没有特长,又懒,他的致富之路成了很大的障碍,于是他想到了一条弯路,就是抢劫。

1993年7月,张志成第一次犯罪,抢劫了一辆开往深圳的小巴,抢劫现金13万元,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

第一个行动的成功让张志诚在一夜之间变得富有,他很开心,开始疯狂的挥霍,13万是他度过的非常快,能够继续享受这种生活,张至诚的刘Anjiang聚集的乡、腾Zhaoquan和其他8人犯罪联系在一起,一方的灾难。

之后,他还扩大了团队成员的招聘,例如黄》,形成了一个帮派,自称是“杨马帮助”,后来连他哥哥将被拖入黑帮,和非法买了很多和武装自己,打开通往谋杀抢劫的钱。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张志成等人在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犯下疯狂犯罪,造成11人死亡,重伤数人,累计金额达100万元。

张志成案因情节严重,死伤无数,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广州大案”,令警方十分头痛,等待机会一网打尽。

1996年8月6日,警方与“麻阳帮”发生斗殴,从“麻阳帮”手中缴获了一个装有重要情报的公文包,警方以此为线索,彻底击溃了犯罪团伙“麻阳帮”。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警方终于于1996年11月16日在深圳逮捕了张志成,这也标志着他的犯罪团伙被警方彻底瓦解,包括他的兄弟在内的13名犯罪分子全部被绳之以法。

但即使进了监狱,张志成也不后悔。他只想死,他的态度仍然非常傲慢和霸道,拒绝承认他的犯罪事实。

面对如此可恶的罪犯,警方采取了心理战术,找来其弟弟张志伟与之进行了一次沉默的会面,在自己的亲人面前的鬼子,终于掉下了悔恨的眼泪,原来是他的弟弟,张志成终于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6年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公开审判的情况下,和首席犯罪判处张至诚,主要的犯罪刘Anjiang腾Zhaoquan和其他8人死亡,和其余四个帮派成员判处死刑缓刑,分别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判决后,13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次年1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同日,张志成等9名罪犯被。

想要让生活变得更好,就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想要靠不劳而获甚至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美好的生活,迟早会得到报应的!

有些人,生来就是为魔鬼而生的,他们让多少人通过犯罪,破坏家庭,好在这些恶人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鸡鸣狗盗日,越货天是什么意思

水浒传中所谓梁山好汉,讲究快意恩仇者有之,为数不多。大多数为越货之流,讲究的是月黑,风高放火的强盗行为。劫皇杠,卖黑酒,人肉包子等等无所不为。

是的。十分赞同。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让嘴里淡出鸟,不使金樽空对月,左一句哥哥、右一句哥哥,每个人都在心疼哥哥。

忠义堂一百零八将,举义旗、揭义竿,反暴政、劫财富,四海之内皆兄弟,五洲震荡义为先。

人生得意,尽享欢乐,烹羊宰牛,一饮三百杯,同销万古愁,这些只是《水浒传》的表面,也是它以爽吸引人的部分。

绿林好汉、快意恩仇,于江湖行走,过痛快生活,这些表面之外,才是《水浒传》成为四大名著的内核。

所谓 梁山好汉 ,实则涉黑性质组织,打家劫舍,滥杀无辜,无恶不作,动不动就全家,毁人前程,陷人不义,赚人上山。

我认为,《水浒传》既是英雄快意恩仇的名著,也认为,《水浒传》又是强盗越货的 历史 小说,因为,《水浒传》之所以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典型环境中突出了梁山好汉的典型性格。但一百零八将,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封建 社会 中,性格差异很大,理想追求不一,其中,少不了快意恩仇的英雄,也少不了越货的强盗。

称得上英雄快意恩仇的有林冲、武松、鲁智深等,且不说一腔热血的林冲被逼上梁山,也不说打虎英雄武松为民除害,仅以鲁智深为例。鲁智深是一位反迫害的英雄,即所谓“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例如,他对金氏父女的救助和对林冲的保护,他不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且是“须见血,救人须救彻”,他反压迫最坚决,毫不畏惧,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甚至敢向统治阶级主动挑战。但鲁智深并不是只有热血的勇夫,他不乏智慧与践行的能力。例如,鲁智深在找郑屠麻烦的时候,故意在买肉时左挑剔右挑剔,让郑屠按捺不住,主动找他麻烦,这样,鲁智深理所当然地还手打死郑屠。鲁智深武功高强且不恃强凌弱,重情重义且爱憎分明。

称得上强盗越货的有王英、 燕顺 、 郑天寿、 孙二娘等。且不说王英、 燕顺 、 郑天寿 等,见财起心,打家劫舍,仅以孙二娘为例。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饭店,她的店不是普通的酒家,而是挂羊头卖人肉的黑店。孙二娘每次看到有钱的财主或商人,来到饭店休息吃饭的时候,都会使用麻药直接将他们麻翻,钱财直接洗劫一空,留下的人做成肉馅,再将人肉包子卖给顾客!孙二娘越货不算,还要把人变成包子馅,极为狠毒。岂知,孙二娘的父亲本身就是一方的地痞无赖,在与一个头陀比试的时候,妻子被头陀给杀死了,孙二娘的父亲恼羞成怒,领着年幼的女儿寻找仇人,来到了十字坡开店等待仇人上门。功夫不负有心人,孙二娘为母亲报了仇,从此,孙二娘就在这里干起了害人的勾当。孙二娘成为越货的强盗,与他父亲的培养不无关系!孙二娘上梁山后,被称为女中豪杰,后来,孙二娘被杜微飞刀打中丧命。有人认为,孙二娘的结局有点凄凉,有人认为,孙二娘是罪有应得。

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水浒传写的就是打打杀杀,使人看后有一种的快感。所以它的负面影响很不好,青少年看后客易产生效仿,从而影响 社会 安定。

水浒传,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放火受招安。初中的时候 ,开始读水浒传,那个时候,家里穷,没有课外书,爸爸是老师,很本份,胆子小,只从学校带过一套破旧不堪的水浒传,我如获至宝,,虽然不大懂,到也津津有味,那里边的故事,感觉很暴力,有时候毛骨悚然的吓得夜里不敢睡觉,确实是越货,叫人心生凉意。快意恩仇没体会到,那时候还小,还没走向 社会 ,生活好象在童话世界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多年以后,经过了失败,失落,再看水浒传,感觉和从前不一样了,真正理解了快意恩仇,当你生活不如意时,当你遭到不公待遇时,当你心里充满委屈时,你会觉得我要是林冲多好,我要是鲁智深多好,我要是公孙胜多好,我要是宋江多好,大闹一场,不受委屈,快意恩仇在书里,现实生活是,我们要尊纪守法,那些人物不是我们的榜样,人人象他们那样, 社会 就没有保障了,就了,这些人是破坏 社会 秩序的,头脑简单的,冲动形的,不可取的,在他们眼里,生命如草芥,只要自己足够强大,随时可取人性命,也许施耐庵,对 社会 不满吧?也许他是个书生吧?也许他的生活不如意吧,也许他只有在水浒传里,才能放飞自我吧!

首先,那些梁山好汉个个都是落魄之人,都是被上层 社会 不容之人,称之为英雄真的是高抬了他们。快意恩仇也好,越货也好,都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罢了。

在人们生存的 社会 上,总是会有很多有能力有本事却不出心如意之人。他们的一生往往都是没有出路的,因为他们再怎么说也是被 社会 遗弃之人,他们再有本事也是无法与 社会 主流相抗衡的。因为他们所拥有的都只是个人的能量,与 社会 的能量相比无疑于无天壤之别。

所以,他们不能被 社会 相容是注定没有出路的。也就是说他们只能面对于 社会 下层那些不得意之人显示自己的存在感而已。或者说他们越货只是在下层有限的范围之内,他们想要出头,想要混得如意顺心,还是得投靠上流 社会 ,还是得屈膝低头。根本就没有快意可言。

其实都是体制内的反叛,或者富人为富不仁。宋朝也不容易,为了安抚士子,安置流民,已经把国家搞废了,冗官冗兵弊病积重难返。可现实中有些人还是很难满足,宋江是黑 社会 保护伞,晁盖是为富不仁,卢俊义是被,被迫落草,其他很多人是食国家之禄却拆国家墙角。全书看不到一点正气,通过一个个看似英雄的人物展示了这些漠视世间法律漠视人命的天煞魔头如何霍乱 社会 ,挑战皇权!

快意恩仇和越货只是表层,而且是非常局部的表层,若仅仅只是快意恩仇和越货,水浒就不可能成为四大名著之一,而且是最贴近普通人,最容易和观众产生共鸣的一部著作,三国和红楼离我们日常生活太远,西游着眼点是人心的成长,如果说三国着重点是上层人士之间宏观的政治博弈,水浒更多的是接地气的市井生活,着眼点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命运之间的抗争,你能够从当中的角色身上看到自己或者他人的某一面从而产生共情性,如果你看不惯世上的不公平,或者经历了生活中偶有的不公,你内心自然渴望有一个鲁大师一样伸张正义的人出现,如果你年轻气盛,眼里不揉沙子,就能体会到武松的快意恩仇,甚至希望自己就是他,如果你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人生阅历,明白了为人处世中的那份不得已,就能体会到林冲的隐忍,自然理解为什么一身本事却依然受制于现实,如果你志大难酬,并且本身需求又超出了世俗趣味,你就理解宋江为什么选择诏安,哪怕这个人物你实在喜欢不起来……水浒作为一部群像作品,就是竭尽所能呈现出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生活细节,人生百态以及人性复杂,从文笔到情节,不论从哪一点讲,它都绝对配得上四大名著之名。

本来就是一个啸聚山林的故事。作者前期用晁盖、宋江制造了选择题。是替天行道?还是效忠朝廷?后期貌似正统取得了胜利,但其结局的悲惨,又再次点明了其不被正统所信任的工具人宿命。你说他们越货?不说个体上梁山之前的际遇,但就后期聚义后的几次讨伐,祝家庄、曾头市、高唐州…哪次不是为了兄弟义气?无缘由的啸聚一起“越货”有几回?

就看你是唱赞歌还是揭露现实了:

你若唱赞歌,当然就是“强盗越货”;

你若揭露现实,毫无疑问是“英雄快意恩仇”。

呵呵![打脸][打脸][打脸]

孙二娘越货,又曾谋害过武松,为何武松坐视不管?

鸡鸣狗盗出自《史记·孟尝君列传》:齐孟尝君出使秦被昭王扣留,孟一食客装狗钻入秦营偷出狐白裘献给昭王妾以说情放孟。孟逃至函谷关时昭王又令追捕。另一食客装鸡叫引众鸡齐鸣骗开城门,孟得以逃回齐。

现在一般多指微不足道的技能,小偷小摸什么的

越货指害人性命,抢人东西。指盗匪的行为。

鸡鸣狗盗日,越货天泛指犯罪的好日子,指的是外部环境利于犯罪。

就如同我们常说的月黑风高夜那种话

越货是什么意思

据说唯英雄能识英雄,能敬英雄,所以,即使武松染了疟疾,病怏怏地在柴进庄上苦熬时光,宋江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条好汉。可是,英雄的脾气和个性往往不能按常人的思维去理解,英雄固然常常能够识拔英雄,也难免会因为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让,乃至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然而英雄又毕竟还是英雄,哪怕是以性命相搏,斗到最后终于知道不过是一场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于是“兄弟,咱俩是一伙的”,便前嫌尽释,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意中唱响笑傲江湖曲。

这样的英雄会在 《水浒传》中屡见不鲜。在小说的第二十七回中,武松为兄报仇,闹出人命官司,主动投案自首,结果发配孟州,和两个押解的公人路过十字坡张青、孙二娘的黑店时,就上演了这样一场不打不相识的英雄会。这样的场面作者写来舒畅,读者看来也觉得侠气满纸,痛快淋漓。后来《水浒传》被拍成电视剧,编导还煞费苦心地为剧情配上了一段气势豪迈的音乐,于是观众们便在一种迷醉中为英雄鼓掌欢呼,庆幸英雄能识英雄。只是,当此之际,可曾有人想起过十字坡上的冤魂?

“冤魂”二字绝非危言耸听,不妨先来看看张青夫妇的来历。张青自述“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也算是穷苦大众出身了,可此人却十分暴虐,仅仅“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张青和僧众的冲突似乎与鲁智深相似,不过,鲁智深再好酒胡闹,把五台山弄得鸡飞狗跳,却从来没想过要对那几个念佛的和尚痛下杀手,对管教他的长老也始终不失礼数,所以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上演的是一出喜剧。而光明寺的那些僧人就太倒霉了,仅仅因为一些小事就丢掉性命,岂不冤屈?后,张青从此靠“剪径”为生,后来遇到孙二娘那原来也靠“剪径”谋生的父亲,又是一出英雄会,打斗一番,对上“咱俩原来一伙” 的暗号后,张青入赘为婿,娶了孙二娘,在十字坡上开了这家酒店。

不用说,张青的个人品性是很成问题的,即使不以所谓的封建礼法的标准来要求,只是用一个安分守己的百姓的眼光衡量,一般人也会对张青大感恐惧。这样一个张青和“剪径世家”出身的孙二娘结为夫妻,开一家酒店,其酒店的性质还用得着问?果然,小说中张青的一席话说得很明白,这酒店名义上是“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携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一般的黑店,不过以勒索欺诈客人为主,都是要钱不要命的,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对不服气的客人来一顿群殴,可张青夫妇的酒店却是钱命都要,誓不留活口,甚至连死尸都不放过,还要做成人肉包子,必将其价值榨取殆尽才肯罢休,真是“黑”到家了!

而就是这样的黑店,却似乎很少让读者生出恐惧和厌恶之心,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读者们也一向把张青夫妇与鲁智深、武松、李逵等好汉等同看待,视作勇于反抗恶势力的英雄人物。这样一种结果,若以张青夫妇的行为来对照,实在让人因感。仔细探究,不难发现,原来许多人抱有这样的心理:张青夫妇所开的虽是黑店,但只是对恶人下手,以暴制暴,又有什么不好呢?且不说一个恶人是否就应该遭到这样残酷的惩罚,这样残酷的惩罚是否又应该由张青夫妇来执行,就是所谓张青夫妇只对恶人下手的猜测也是严重的误解。

张青夫妇的黑店的确有一些越过常轨的地方,比如张青就立下了三条奇特的规矩,要求孙二娘对三类人网开一面,分别是“云游僧道”、“江湖上行院之人”、“各处犯罪流配的人”。除了,张青是怕对她们下手毁了江湖上的名声,另两类大概是他认为其中可能隐藏着英雄豪杰,至于这三类人以外的其他各色人等,则无疑全不在怜惜之列。试问,那些不幸没做皮肉生意,没犯过法,没被官府流配又非僧非道的人物中,难道就都是活该送命的恶人吗?黑店重点针对的是“过往客商”,如果不对宋朝民众的基本道德水准低毁太甚,想来这些客商中多半还是以本分生意人居多,却糊里糊涂地断送了生命,你说冤是不冤?

其实就是张青拟订的“三不杀”原则,在实践中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循,鲁智深是僧人,就差点被孙二娘剥了;还有一个头陀,被孙二娘“卸下四足”;至于武松,明明是被差役押解的,应在黑店的“三不杀”之列,但因孙二娘见他“包裹沉重”就起了杀意。看来,决定杀还是不杀,一是看其包裹沉不沉,二是看是否杀得过,武松之所以不死,完全是因为他的精明和勇武。

小时候看《水浒传》,读到这里总是疑惑满满,想那武松讲究思怨分明以眼还眼,现在他差一点就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为什么却没有表现出丝毫愤怒?更重要的是,武松向来是作者安排的除暴安良的血性男儿之典范,在他身上寄托着弱者们希望扫尽天下不平事的理想,可是现在张青夫妇已明明白白陈述了黑店越货的事实,他自己的亲身体验也足以证明,在他之前,定有不少冤死之鬼。然而,除暴安良的打虎英雄武二郎,怎么对这一切竟是不闻不问毫不怜惜,相反还与张青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起来了呢?长大后,知识稍长,我才渐渐明白,这是一种奇特的英雄观在起作用,在武松、张青这样的人眼里,不安分者敢下辣手者方可称英雄,一个人循规蹈矩老老实实,就是庸夫愚妇,天生就应该默无声息地供英雄驱策。昔人说“唯大英雄能活人”,意思是英雄自有支配他人生死的权力,被支配者是无权置喙的,读懂了这句话,当然也就读懂了十字坡上这一场奇特的英雄会。

英雄当然是懂得怜惜英雄的,尽管武松差点成了孙二娘的案头之肉,但一番打斗之后,相互探清了底细,确认双方都是同类人,马上便能换帖子结为兄弟,武松还能兼恭地说一句“甚是冲撞了嫂嫂,休怪”。在这样一种英雄观的支配下,英雄打后相识,喝酒,换帖子,纵谈江湖,是多么快意的事啊,在这种氛围中,要让武松想一想十字坡上的那些无辜冤魂,甚至指望他为那些冤魂伸张正义,实在是难为他了。而武松在与张青夫妇推杯换盏之际,还大言不惭地劝慰在一旁被吓傻了的两个公人,说什么“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这是多么可笑!

广州大案回顾:贫民变悍匪,贪欲膨胀立帮派越货无恶不作,结果怎样?

抢劫。

“越货”指的是抢劫,即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使被抢劫人死亡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其涉及人命,损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被法律严厉禁止并予以打击和制裁。

发生了越货罪,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可能会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这种犯罪行为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不仅损害了人们的生命权和财产权,也会严重破坏社会的安全稳定。

杀什么越货

上世纪末,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国内出现了许多让人闻风丧胆的悍匪,中国刑侦一号案的白宝山、中国第一黑老大乔四,山西贼王王彦青等,这些为祸一方的悍匪都让警方非常头疼。

不过上述大多都来自于北方,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位同时期南方的恶徒,广州第一悍匪——张治成。

张治成,1967年生于湖南省麻阳县,从幼时他就很刁悍,经常与人打架,由于其家庭贫困,还有一个弟弟张治伟,父母养活不起他们兄弟俩,于是他便很早就辍学,整日游荡在街头,与地痞流氓勾结斗殴。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于没有钱花,张治成跟随老乡一起去到广州打工。

在广州,张治成看到了在小县城从未见过高楼大厦,看到了富商开着豪车,身边美女如云,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有钱,并向往着这种生活。

张治成也想有钱,但由于自身没什么特长,又好吃懒做,他的致富之路受到了很大阻碍,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歪路子,也就是抢劫。

1993年7月,张治成实施了他人生中第一次犯罪,他在一辆开往深圳的中巴车上抢劫了现金十三万元,在那个年代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首次行动的成功让张治成一夜暴富,他非常开心, 开始疯狂挥霍,十三万很快就被他花完,为了能继续享受这种生活,张志成集结了同乡的刘安江、滕召全等8人共同作案,为祸一方。

后来他又扩招团队成员黄昌林等人,组成帮派,自称“麻阳帮”,到后来甚至还将自己的弟弟拉入帮派,并非法购买了许多来武装自己,开启他们的劫财之路。

在这之后的三年里,张治成等人在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等地疯狂犯罪,共计了11人,重伤数人,作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由于案情重大,死伤众多,张治成的案件成为建国之后的“广州第一大案”,让警方十分头疼,警方一直等待时机将其一网打尽。

1996年8月6日,警方与其团伙交手,从其手中夺得了一个有着重要信息的皮包,此后警方以此为线索,准备彻底瓦解犯罪团伙“麻阳帮”。

经过长时间不懈的努力,警方终于在1996年11月16日将张治成在深圳抓捕归案,这也标志着他的犯罪团伙彻底被警方瓦解,算上其弟弟在内13名犯罪人员全部归案。

但是就算是入狱后,张治成也丝毫没有后悔之意,他只想一心求死,态度依然十分嚣张跋扈,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

面对如此恶劣的罪犯,警方采取了心理战术,找来了其弟弟张治伟与其进行了一次无声的见面,恶魔在亲人的面前,终于落下了悔恨的泪水,是他连累了弟弟,张志成终于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6年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庭审,判处了首犯张治成和主犯刘安江,滕召全等8人死刑,分别判处其余4名团伙成员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判决后,13人不服判决表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次年1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同日,张治成等9名罪犯被执行。

想要让生活变得更好,就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想依靠不劳而获甚至非法手段而获取好生活,早晚会得到报应!

有些人,生而为魔,他们通过犯罪让多少离子散,家破人亡,好在是恶人最后终得法律的制裁。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杀什么越货是越货。

出处《书·康诰》的介绍如下:

《周书·康诰》,是西周时周成王任命康叔治理殷商旧地民众的命令。康诰:是《尚书》中的一篇,《尚书》是中国上古历史文件的汇编。

“尚”即“上”,《尚书》意即上古之书。相传由孔子编选而成,传本有些篇是后人追述补充进去的,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等。西汉初存二十八篇,用当时通行文字书写,即《今文尚书》。《尚书》又称《书》、《书经》,为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

西汉学者伏生口述的二十八篇《尚书》为今文《尚书》,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的另一部《尚书》,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年间战乱,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以及伪《古文尚书》25篇。

《尚书》列为重要核心儒家经典之一,“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它是中国上古历史文献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

《尚书》的尚常见有三种解释方法:一种说法认为“上”是“上古”的意思,《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另一种说法认为“上”是“尊崇”的意思。

《尚书》就是“人们所尊崇的书”;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尚”是代表“君上(即君王)”的意思,因为这部书的内容大多是臣下对“君上”言论的记载,所以叫做《尚书》。

《尚书正义》说郑玄“依《书》纬,以‘尚’字是孔子所加。”马王堆帛书易《要》篇,孔子就是称《书》为《尚书》的。“《要》篇中正是孔子称《尚书》,所以《书》纬和郑玄之说不为无本。这是以前我们不知道的。”